證監會給南紡股份的行政處罰顯示,南紡股份2006年到2010年連續五年累計虛增利潤3.44億元。其中2006年度虛構利潤3109.15萬元,占其披露利潤的127.39%;2007年度虛構利潤4223.33萬元,占其披露利潤的151.22%;2008年度虛構利潤15199.83萬元,占其披露利潤的962.40%;2009年度虛構利潤6053.18萬元,占其披露利潤的 382.43%;2010年度虛構利潤5864.12萬元,占其披露利潤的5590.73%。完全瘋狂的財務造假數據。
據南紡股份2012年一季報,到201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東總數為16258戶,而目前提起索賠的股東尚不足百分之一,實際本案只要投資者在2007年3月31日到2012年3月27日買入南紡股份股票,并且在2012年3月27日后賣出或持有就符合索賠條件,但因為更多的投資者無法知曉這一信息而可能在2016年5月17日訴訟時效屆滿之前錯過這一索賠消息。
更加需要提示的是,2016年3月初,法院已經做出了投資者勝訴的判決。
幾乎99%投資者未參與索賠這一情況,先反應出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即如何解決投資者索賠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如何讓投資者知道有的案子已有勝訴判決,后續需要提起索賠才能獲賠?讓更多的投資者知道可以索賠已經勝訴可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投資者權益保護話題。